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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

2013-06-27 13:38:33 甘孜公务员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:甘孜州人事考试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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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

 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

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宽选人用人视野,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,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,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经研究决定,面向全州公开选拔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。

  一、公选职位和范围

  此次公选副科级领导职位共2个,其中,办公室副主任一名、研究室副主任一名。

  二、报考资格及要求

  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“6+7+X”人岗相适选任模式,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:

  1、具有公务员身份;

  2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;

  3、年龄在40岁以下(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7月10日);

  4、报考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须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;

  5、报考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须具有文秘工作经历;

  6、具有公务员法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其他

  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。

  7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考: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;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、纪检(监察)部门立案审查的;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;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。

  三、公开选拔的方法和步骤

 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
  1.报名时间:2013年6月28日—7月10日、笔试时间:2013年7月13日,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。

  2.报名地点: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(康定县榆林新区)。

  3.报名方式:可以个人自荐、组织推荐或社会举荐等方式,由报考者到职位所在单位现场报名,每人限报1个职位。

  4.报名手续:报名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(或户籍证明)、毕业证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,任职时间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所需证明材料原件、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1式2份(含电子文档),交1寸浅蓝色背景标准照2张。

  5.资格审查

 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,由州法院政治部人事处按照公选职位设定的报考条件,在考生报名时进行审查。

 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为8:1,最低不低于6:1。

  6.职位调剂

 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,州法院按要求及时征求考生意见,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调剂,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。

  (二)考试测评

  1.笔试。笔试题目根据相应职位要求命制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公共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素质,各50分,总分100分。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。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应试者应知、应会知识,以及对知识的理解、把握运用能力,分析、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党和国家关于藏区政策的把握能力;领导能力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判断能力、决策应变能力、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。

  报考者于笔试前两天到州法院领取准考证。笔试地点见准考证。

  根据笔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5:1的比例,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。

  2.面试。面试在州委组织部指导下,由州法院组织实施。采取结构化面试、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、理论水平、应变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分析判断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,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和实际工作经验等,总分100分。

  面试时间、地点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。

  3.确定考试测评总成绩。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计算,由州委组织部统一向社会公布。

  (三)体检

  体检由州法院统一组织,时间由另行通知。每一职位按照考试测评总成绩和2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2名人选进行体检。如体检有不合格者,可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进入面试人选中递补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。

  (四)考察

  考察由州法院负责组织。按照“6+7+X”人岗相适选任模式要求及有关规定,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、履行职责、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,注重对考察对象政治品德、政治立场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方面情况的掌握了解,重点对受教育程度、工作经历、任职情况、性格特征以及有关工作表现情况等进行分析,掌握考察对象与拟任岗位的适应性。

  (五)研究任用

  根据考察结果和考察对象情况,研究提出任用人选建议,由党组讨论决定后,对拟任用的干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。公示后,无影响任职问题反映的,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,实行一年的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胜任岗位工作的正式任职;不胜任岗位工作的,免去试任职务,原则上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1.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参选资格和任职资格;已经任职的,任职无效,一律退回原单位。

  2.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选工作纪律,在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,严肃追究责任。

  3.报考人员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等有关事宜请与州法院联系。

  附件:

  1. 《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

  2. 《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公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

 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

  2013年6月28日

(编辑:Pael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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